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链条,直接完成或协助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对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远市政协委员周密通过调研指出,目前清远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存在发展缓慢、资源缺乏整合、土地流转乏力影响规模经营效率、专业性人才匮乏、扶持政策缺位的问题。今年两会上,周密通过《加快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提案带来以下建议:

  提升规模化服务需求。强化各级政府在组织协调、主体培育、要素供给等方面的职能,通过土地流转、互换并地、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协同发展。以高标农田和粮食主体功能区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基础设施,将碎片化的土地打造成规模连片、标准化良田。通过补贴补助等方式引导经营主体引入先进要素、管理模式,实现立体式升级、链条式协同。整合农户生产需求,促进土地、信息、技术、服务资源就近共享,实现集中连片服务和适度规模经营。

  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创新要素供给方式,按照服务覆盖面积予以相应的设施或建设用地保障,加大补贴力度,提供多种融资服务,降低农服组织生产经营成本。发挥龙头农业服务组织的资源整合优势,引导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向服务组织转型发展。创新探索“生产托管+技术推广”“生产托管+金融、保险”“菜单式托管”“全产业链托管”等服务模式,支持村集体领办的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订单农业带动托管服务提档升级。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把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承包地管理工作纳入“百千万工程”实施重要内容,各部门协同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制度,提升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引导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促进农村承包地向特色主导产业和规模经营主体集中。大力推广小型农机,以及适应清远市部分丘陵耕地、梯田和碎片化土地的耕作方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

  建立新型农村人才培育与引进体系。针对传统农民,特别是对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农业种植、养殖与农庄经营的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人员分别开展生产技能、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扎根农村,推动清远市高等职业院校设立涉农专业,确保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后继有人”。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发展。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促进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生产性服务。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作用,加强同商业银行的沟通合作,帮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解决融资问题。依托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出台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丰富险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给予保费补贴,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探索建立“农业生产产业链服务供求云信息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易综合服务。